環境信訪易引群體事件 難題咋化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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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pml-77a2e2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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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6-09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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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前,各地環境信訪工作呈現出量大難解、錯綜復雜、易引發群體性事件等特質。在處理 污染糾紛時,各地環保部門往往采用的是政府部門牽頭配合、齊抓共管破解環境信訪難題的模式。這種模式在實踐中被證實是快速有效的。但是,這種以政府為主導 的信訪處理模式,有時會被信訪群眾懷疑有偏袒企業之嫌,群眾對此會有怨氣。而對于處理過程,有些企業也不服氣。這就造成息訪息訴的難度大,環境信訪工作效 果不是太理想。
當前,各地環境信訪工作呈現出量大難解、錯綜復雜、易引發群體性事件等特質。在處理 污染糾紛時,各地環保部門往往采用的是政府部門牽頭配合、齊抓共管破解環境信訪難題的模式。這種模式在實踐中被證實是快速有效的。但是,這種以政府為主導 的信訪處理模式,有時會被信訪群眾懷疑有偏袒企業之嫌,群眾對此會有怨氣。而對于處理過程,有些企業也不服氣。這就造成息訪息訴的難度大,環境信訪工作效 果不是太理想。 針對環境信訪的嚴峻形勢,重慶市一些區縣環保部門在處理環境信訪時,充分結合“三項制度”,采用政府部門與自治組織聯動模式,有效地解決了環境糾紛,他們的經驗如下: 在處理環境信訪時,這些區縣充分結合“三項制度”,即村(舍)黨支部書記每周定時定點接待群眾來訪制度;村委主要班子成員分片區、不重復下訪制度;定期反饋辦理情況制度,充分運用基層黨組織的根基作用,著力提高教育群眾、服務群眾的水平。 在環境糾紛的解決過程中,由組織部門及紀檢監察部門督辦,環保部門、鎮(街)部門、村(舍)自治組織各司其責,分工配合。群眾認為自己受到了企業的污染 侵害,可以就近向所在地的村(舍)自治組織接訪人員或下訪人員反映情況,接訪人員或下訪人員根據實際情況,能現場辦理的,當場給予辦理;能解釋說明的,現 場進行解釋說明;非職責范圍的,填寫移交處理單,送環保或其他部門處理。環保部門收到移交處理單后依法處理,并將處理情況回復村(社)自治組織及信訪人, 由信訪人在處理結果欄中填寫滿意程度。通過以上措施,暢通了信訪渠道,化解了信訪人員的積怨、積氣,便利了群眾的環境訴求,提高了信訪辦理質量。